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甘科人函〔2020〕18号)要求,现就全市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称及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全省有效高、中级职称
(一)政策依据
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
2.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19号);
3.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甘科人函〔2020〕18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全省有效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定、网上发证。否则,评定结果无效。各级系统管理员、资格审查人员登录系统均实行实名制注册。为确保网上申报正常开展,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职称申报人员版》(系统界面下载),并重新分配申报人账号。
2.申报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均为9月30日24时,县区人社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24时,市科技局审核时间为9月20日—10月10日24时;评审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审核未通过人员,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职称资格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对于需由市职改办审核推荐的人员,须于10月15日24时前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关要求
1.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乡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20年以上评聘中级职称、工作满30年以上评聘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直接评定相应层级的职称资格。(2)严格落实“凡晋必下”政策。除市属艰苦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市属单位2020年及以后晋升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须有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
2.确保职称申报审核工作质量。
(1)进一步加强业绩成果审核。一是对于荣誉表彰、科技奖励、项目课题、标准规范等,按照《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严格区分和审核。二是对2020年及以后申报职称资格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要求,对相关业绩成果由用人单位开展实证核验,未开展实证核验或经实证核验达不到质量的,可“一票否决”。自2020年起,全市申报职称资格实行论文查重,单位、个人在职称申报、审核当中可通过“中国知网”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联系人:詹浪,联系电话:18310277805)进行查重,对论文重复率核心期刊超过10%、省级期刊超过20%的,不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其它相关印证资料一并上传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三是把握专家举荐业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职称申报人填写该条业绩的,各级审核部门都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业绩。
(2)严格职称评定权限和范围。张掖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代评省直单位、其它市州、外省和中央在甘单位人员职称。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申报评定职称。学历、年度考核、任职年限、专业技术总年限、继续教育等基本申报条件按国家和我省已有规定执行。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1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处分在处分期内的;2上年度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未取得新业绩的;3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3)加强事业单位岗位限额管理。正常晋升高、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开具的《空岗证明》;对符合破格晋升全省有效中、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须提供《空岗证明》。
(4)严肃职称评定纪律。自2020年8月起,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资格,须由所在单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洁情况。申报评定职称资格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坚决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申报评定职称资格。对在职称申报评定中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情形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逐项审查,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条件严格把关,并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要认真做好推荐前公示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2.主管部门审核。县区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区科技局、人社局(职改办)依次进行审查,市直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用人单位、县区主管部门要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对被退回的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重新填报。
(五)注意事项
1.及时申请创建申报账号和密码。市直相关部门与市科技局联系创建本部门系统管理员账号,并及时为本部门所属单位创建申报账号和密码。县区单位由县区科技局负责创建。
2.认真做好网上申报评审工作。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填报或上传材料准确、清晰,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限要求,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人员的推荐、申报与审核等工作。对因错报、漏报造成的无法评审等情形,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相关人员承担。
3.实行纸质申报材料抽查制度。申报助理研究员及以下职称由申报人员按照往年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由用人单位对其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进行查验,并将纸质申报材料留存于用人单位备查。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需由申报单位提供《单位推荐函》(含品德评价)和《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人员业绩汇总审核表》(A3打印,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审核通过的,须进行答辩,同时提供汇报材料和答辩论文(各一式七份答辩时自带)。
二、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
(一)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张掖企业有效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张人社通〔2018〕354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0年度申报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实行线下申报、线下审核、线下评审。市科技局集中受理报送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三)相关材料(纸质)
1.《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0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本人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推荐、公示结果书面报告1式2份;
6.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提供本辖区内申报市内企业有效职称人员学历验证情况和失信惩戒情况,并加盖县区科技局公章报送;
7.填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8.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推荐报告原件1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其他事项
1.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31日。
2.相关文件可通过省人社厅、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网页查询。
联系人:乔爱萍
联系地址:市科技局710室(综合科)
联系电话:8213740
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下载:1张人社职(2020)27号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pdf
附件下载:2甘肃省科技厅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2019年版).pdf
附件下载:3甘科人函〔2020〕18号甘肃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4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doc
附件下载:5市内企业有效审批表.xls
附件下载:6市内企业有效评审简表.xls
附件下载:7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