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工信发〔2020〕63号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和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25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工程系列高、中级及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和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申报评审甘肃省工程系列高级、中级职称和经济系列高级职称。
(一)政策依据
1.张掖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
2.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257号)
3.省人社厅、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22号)。
4.省人社厅、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1号)。
(以上文件可通过省工信厅、市工信局网站查询)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今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登陆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为确保网上申报正常开展,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职称申报人员版》(系统界面下载),严格按该系统使用说明及申报须知进行申报。
2.申报审核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均为9月30日24时,县区人社局、工信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24时。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审核未通过人员,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职称资格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审核
1.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工程、经济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逐项审查,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条件严格把关,并对申报人员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认真做好推荐前公示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2.县区及市工信局审查。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县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区工信局、人社局(职改办)审查,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工信局审查。
用人单位、县区工信局、人社局(职改办)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的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重新填报。
(四)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1.学历材料
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0年11月底前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2.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材料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和聘任文件;企业申报人须提供现任职称证书。
现任职称证书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原系列职称证书。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申报时,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内容,并上传充分的佐证材料。
4.年度考核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将年度考核优秀(3次)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上传到“其它业绩审查”栏目。
5.继续教育材料
须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6.帮扶基层经历材料
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市属单位2020年及以后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有县级及以下基层或企业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7.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8.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论文须在中国记者网(http://press.nppa.gov.cn/)、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9.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课题(项目)材料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申报人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页、立项和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
10.业绩成果-奖励和荣誉材料
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奖励认定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4号)执行。
11.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
1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员、用人单位需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13.空岗证明
正常晋升高、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开具的“空岗证明”;对达到破格晋升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须提供“空岗证明”。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14.党风廉洁及诚信失信情况
自2020年8月起,所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资格,须由本单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洁情况;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征求申报人员取得低一级职称资格以来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和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如实提交公安机关和法院反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人员征信查询结果”。党风廉洁情况或“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人员征信查询结果”上传到“相关证明材料”栏目。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及时申请创建申报账号和密码。2019年已申领管理账号的相关市直单位及县区企事业单位继续沿用2019年账号。需新申领管理账号的相关市直单位由市工信局负责创建,需新申领管理账号的县区企事业单位由县区工信局负责创建。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所在单位创建申报帐号和密码。
2.认真做好网上申报评审工作。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填报或上传材料准确、清晰,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置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限要求,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人员的推荐、网上申报与审核等工作。对因错报、漏报造成的无法评审等情形,由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相关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3.实行纸质申报材料抽查制度。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准备原始材料备查。原始申报材料主要是在系统中上传的现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材料的原件,并按顺序整理,列出纸质材料清单。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4.甘工信发〔2020〕257号第五部分“注意事项”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申报评审。
5.县区人社局或市直相关单位推荐报告及《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评审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
(一)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张掖企业有效职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张人社通〔2018〕354号)。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0年度申报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实行线下申报、线下组织评审,报送纸质材料。市工信局集中受理报送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单独受理,后果自负。
(三)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报送材料(纸质)。
1.《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3)。
2.《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有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0份(A4纸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附件4)。
3.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党校、军队学历等其他学历的,须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4.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5.本人低一级职称任职资格证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推荐、公示结果书面报告一式二份。
7.自2020年8月起,所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资格,须由本单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其任现职以来党风廉洁情况;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征求申报人员取得低一级职称资格以来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和是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如实提交公安机关和法院反馈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人员征信查询结果》。
8.填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5)。
9.申报人员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标明姓名及所在单位。
10.县区人社局或市直相关单位推荐报告及《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附件6)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以上纸质材料仅限市内企业有效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地点:市工信局人事科516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有关年限计算:业绩成果均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止,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止。
2.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及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257号)执行。
附件:
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张人社职〔2020〕27号)
2.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257号)
3.《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企业有效职称任职资格审批表》
4.《张掖市企业人才申报市内企业有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
联系人:高鹏隆 杨舒宇
联系电话:8686135 8686139
QQ号:541205657
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