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人社通〔2021〕72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1〕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数量、对象和条件
2021年,省上下达我市补选指标2名。补选对象为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驻张单位和中央驻甘单位)高层次人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
2.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第一层次人选应当为能引领学科建设、加速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产业技术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7岁以下(196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应当为能支撑我市学科建设、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年龄在50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加大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4.公务员(含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补选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补选程序
补选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本部门推荐申报工作。
1.个人自荐。符合补选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
2.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经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申报人相关材料报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3.组织评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分配指标,组织行业领域专家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拟推荐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省人社厅。
(二)申报材料
1.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综合报告,包括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
2.市、县区纪委监委出具的廉洁报告。
3.《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
4.近五年个人成果、突出业绩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原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补选工作作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宣传引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补选工作。
(二)严格条件标准。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推荐对象填报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格对照《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甘办发〔2019〕48号)中的条件标准,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真正将在相关领域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推荐上来。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表格请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联 系 人:黄晓涛
联系电话:0936-8360762
附件:1.甘肃省领军人才申报表
2. 2021年甘肃省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xlsx
附件下载:信息汇总表(附件2).xls